中孚信息:中孚信息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根据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 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000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见证律师出席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本所律师对我国现 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