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生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 交易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 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 司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