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怀明)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王怀明) 本人王怀明,作为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公司所赋予 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本着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年任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至 2022 年任江苏中信博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