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4月)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 当回避;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独立财务顾问。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 公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 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