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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合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