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 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其他委 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