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源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 员会的决策功能,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 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的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积极介入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并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体 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1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审计委员会初步审核,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意见。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沟通: (一)沟通时点:会计年度结束后至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