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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哈通信: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711GHT(300711)2024-02-27 10:04

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指派刘晓静律师、陈志康律师(以下 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就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各项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 号中信广场5902-5907A 室 Add: 5902-5907A CITIC Plaza,233 Tianhe North Road,Guangzhou,China 电话Tel: (8620)38771000 传真Fax : (8620)38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