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维尔: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北京安达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 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北京安达维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 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周 宁、徐阳光、郭宏在 2023 年度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上述人员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