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1,740,213.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7,774,042.74元,截止 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66,983,247.49元。 鉴于公司当期的经营情况,为了合理回报全体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 展的经营成果,公司以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11,839,845股为基数,拟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23,551,953.50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