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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 审核意见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晓明 张 瑛 杜 晶 2024 年 4 月 10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规章 制度的规定,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本次会议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核查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贯彻了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 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 与公司业绩相匹配,与公司成长性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 在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