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证券代码:300726 证券简称:宏达电子 公告编号:2024-016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宏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株洲 市天元区渌江路 2 号公司 6 号楼 312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 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监事会主席陈雪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