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新源: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年8月 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科创新源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 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