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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研院: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300732HNDI(300732)2024-06-03 08:56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二〇二四年六月三日 设研院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陆达律所法律意见书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2024)陆法意字 188 号 致: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河南省交通规划 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武芳芳、 陈汉宾律师(以下简称"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 本所及经办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使用。 1 设研院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陆达律所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 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