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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所聘的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 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