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奥飞数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www.dentons.cn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 层、15 层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Tel.: 86 20 8527 7000/01 Fax: 86 20 8527 7002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假设: 1.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所有作为正本 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2.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所述的全部事实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3.提供予本所之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签署行为 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 4.所有提供予本所的复印件是同原件一致的,并且这些文件的原件均是真实、 准确、完整的; 5.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