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羊股份: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水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之 《2023 年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授予价格 等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作废及调整")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水羊股份如下保证:水羊股份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