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当委员会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