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嘉设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汉嘉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非经公司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任何人无权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 途。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致 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 赔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