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科激光: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为进一步保障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项的议事规则科学规范,决策程序衔接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 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现行的《武汉锐 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原条款内容 | 修订后条款内容 | | --- | --- | --- |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 | | 56,661.9755 万元。 | 56,482.1828 万元。 | | 2 |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 |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 | | 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 |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 | | | | 作条例(试行)》规定,设立中国共 | | | 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