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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300747Raycus(300747)2024-09-11 12:32

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股权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包含新设公司、股权收购、 增资扩股、参股投资等股权投资行为。 公司参与的基金对外投资以及金融衍生品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均 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需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公司股权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战略引领原则。股权投资应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聚焦主责主业, 股权投资资金优先向产业链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集中,向战略性前瞻性领域集中,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