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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朋医疗: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300753APON(300753)2024-04-25 11:4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规则。 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向全体股东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共 3 人,由股东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 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 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履职能力。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 任公司监事。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负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