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 年 3 月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北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康 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审计委员会日常的工作联络及会议组织。公司内 部审计部门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决策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全 部为非执行董事,且必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出任主任委员(或称"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