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康龙化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
300759PHARMARON(300759)2024-03-27 12:06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中国 北京 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包括但 不限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和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工作制度》("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系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外的任何其他 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4 年 3 月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