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龙化成: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但股票暂不上市 及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授予事项调整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致: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龙化成"、"公 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的 约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2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 年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 1 法律意见书 $$\X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