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0〕930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宁波锦浪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2020]02003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奉悉。我们已对间询函中需要我们说明的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说明 如下。 一、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 72546.87 万元,其中 35012.83 万元投向"年产 40 万台组串并网及储能逆变器新建项目",该项目的内部收益率为 33.47%(税 后),投资回收期为 4.76年(税后)。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IPO)于 2019年 3 月 14 日到位,其中投向之一为"年产 12 万台分布组串并网逆变器新建项目", 2020 年 3 月发行人对此项目调减 5986. 7 万元。两项目的实施地点均为宁波市象 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 F-1-2 地块。请发行人说明或披露:(1) 披露本次 发行与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之间的时间间隔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 -- 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