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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2024年4月)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 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所产生的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 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 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