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四) 董事会、股东大会认定的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公司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策略。 第一条 为规范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管理,提 高公司对内及对外投资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 策责任,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现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石药 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石药创新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 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 对外投资(含设立全资或控股或参股企业、国内外收购兼并、合 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以及收购房地产开发项目、资产 经营项目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