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董事会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度和 绩效考核制度,就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 以及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 估。委员会直接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