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诺威: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与相关方分别签署了《保密协议》, 并组织中介机构根据本次交易进度安排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三)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开 市起停牌。 (四)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停牌。本次交易停牌前,剔除大盘因素 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本公司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不超过 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现行法规的要求,不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五)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前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石药集团维生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石药(上海)有限 公司、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药集团百克(山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