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 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投资评审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投资评审小组成员由非常设人员和常设人员组成, 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自然加入评审小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 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