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公司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