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40419修订)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与规范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 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 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在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银行、信托、 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 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 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提条件。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 遵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