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 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 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放金额;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