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卓胜微: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信 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 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 权,公司应当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实地考 察等工作。 第四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应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 员构成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 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独立董事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