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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资金管理,规 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 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代公司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 借给公司关联方资金,为公司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为公司关联方垫付工资、保险, 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情况下给公司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关于关联方的定义,向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