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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 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 董事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