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科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申报、披露及管理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 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 信息的网上申报,并每季度检查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 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