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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昊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昊科技"、"公司"或"发行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 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 的投资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