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关于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 - - 鉴证报告 - 天衡专字(2024)00410 号 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综一些参 C O 0 o 0 ter in 0 0 O U U 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4)00410 号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进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有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