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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倍亿: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3 年度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卡倍 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卡倍亿出具的《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 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