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_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四年九月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9 月 5 日签发的《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33 号)》(以下简称"问询 函")已收悉。根据贵所问询函的要求,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克 创新"、"公司"、"上市公司"、"申请人"或"发行人")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发行人会 计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北 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 了逐项核查,现答复如下,请予审核。 本回复文件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和简称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各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