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克创新_会计师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豁免版)
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审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 接受安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的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 准则")审计了发行人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 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2023 年 4 月 18 日及 2024 年 4 月 23 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报告号分别为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200866 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304919 号以及毕马威华振 审字第 2406737 号。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审计的目的并不是对上述财务报表中的任何个别账户或项目的余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