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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成的公告

如果弘进久安未能完成上述业绩目标,则乙方在相应年度的审计完成后 10 日内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额为弘进久安承诺的净利润金额与经审计(指为捷强装 备进行年审的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的实际净利润金额的差额, 如果补偿义务人未能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则捷强装备有权要求将其持有的部分弘 进久安股权无偿转让给捷强装备,2021 年度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应向捷强装 备无偿转让弘进久安总股本的 5%,2022 年度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应向捷强装 备无偿转让弘进久安总股本的 10%,2023 年度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应向捷强装 备无偿转让弘进久安总股本的 15%。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4-049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补偿承诺履行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长潘峰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补偿承诺的基本情况 1、弘进久安 2021 年 1 月,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捷强 装备")以自有资金向应天翼先生购买其持有的北京弘进久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弘进久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