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爱克股份的监管函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杨高宇、深圳爱克莱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19 号 杨高宇、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人员"一栏均勾选"是",与事实不符。 杨高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10 条的规定。 你公司董事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本所希望杨高宇、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杨高宇、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2 月 21 日 2 经查,2021 年 9 月 16 日,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