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凯鑫分 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同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