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委员签字: 2、独立董事王剑锋女士、吴代林先生的任职资格、学历背景、工作经历、 业务能力等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规范运 作》《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 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的签署页) 王晓琳 杨昊鹏 林宏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