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鑫: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们作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1、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剑锋女士、林宏先生、吴代林先生具备《管理办法》《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 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等条件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剑锋女士、林宏先生、吴代林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 尚未解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