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创达: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3]第 0683 号 致: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市汇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