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4年4月)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 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与持续风险控制;董事会 秘书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组织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程 序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 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兆 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